各学院:
根据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项目方向: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2.科学研究类项目主要任务: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凝练提出学科重大发展问题,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有组织攻关创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建设性社会影响的重大突破,在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服务类项目主要任务:面向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强化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
3.申报范围为我校“一流学科”(药学、中药学)所属的相关学科方向。
4.研究周期:项目从2022年开始启动,一个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周期性确实较长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成果获得时间一般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5.申报额度: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实事求是申报,最终以学校批准和教育厅下达的预算额度为准。
二、申报要求
1.各课题组要对标国内相关大学,扩大优势、补齐短板,通过项目予以推进和落实,实现学校建设整体水平大幅跃升。
2.各课题组认真做好项目顶层设计、论证和审核工作,明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分年度建设计划和主要成果。每个项目的预期建设目标应至少包含1项重大标志性成果。(详见附件3《重大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
3.凡是2020年已申报过校“双一流”建设的项目及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的课题组认真研读项目要求,填报《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任务清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5点前。
联系人:刘婷婷 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电子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3.重大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