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沈阳药科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 14:12:49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项目方向: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2.科学研究类项目主要任务: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凝练提出学科重大发展问题,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有组织攻关创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建设性社会影响的重大突破,在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服务类项目主要任务:面向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强化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

3.申报范围为我校“一流学科”(药学、中药学)所属的相关学科方向。

4.研究周期:项目从2022年开始启动,一个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周期性确实较长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成果获得时间一般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5.申报额度: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实事求是申报,最终以学校批准和教育厅下达的预算额度为准。

二、申报要求

1.各课题组要对标国内相关大学,扩大优势、补齐短板,通过项目予以推进和落实,实现学校建设整体水平大幅跃升。

2.各课题组认真做好项目顶层设计、论证和审核工作,明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分年度建设计划和主要成果。每个项目的预期建设目标应至少包含1项重大标志性成果。(详见附件3《重大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

3.凡是2020年已申报过校“双一流”建设的项目及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的课题组认真研读项目要求,填报《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和《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任务清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5点前。

联系人:刘婷婷  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电子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沈阳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3.重大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


上一篇:关于申报2021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22年度沈阳市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mail:kyc@syphu.edu.cn

 
 
2013 ©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