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沈阳市科协组织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报工作,择优支持在沈举办的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补贴的单位应是该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
2.申请补贴的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科技前沿领域中的重点、热点问题,举办的引领学科发展的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
(2)围绕沈阳经济热点、传统优势产业或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举办的高水平论坛、技术交流、及与学术交流活动配套的科技会展等活动;
(3)围绕沈阳重大工程、“卡脖子”技术攻关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举办的高层次技术交流活动;
(4)围绕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沈工作及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人才交流会和比赛。
3.受补贴活动在前期宣传和活动举办过程中,应将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列为活动支持单位。活动结束后,结合活动主题,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院士专家建议报告。
4.受补贴活动获批后,活动经费收支实行专账管理。在验收时提交经费决算表、财务账目账页清单、记账凭证、报销凭证、付款凭证等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
5.符合以下情况的学术交流活动优先补贴:
(1)国际或全国性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活动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
(2)活动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可以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沈工作的;
(3)活动与成果转化相结合,可以引进高质量项目落地沈阳的;
(4)活动能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完成高水平院士专家对策建议报告的;
(5)永久在沈阳举办的具有品牌效应的国际、全国性人才学术交流活动。
二、补贴资金标准及范围
1.补贴标准。根据活动费用发生情况,按不超过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贴,每项活动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经费在活动验收后据实拨付。
2.补贴范围。纳入补贴的支出应是活动举办期间发生的直接支出,范围包括:场地租金、同声传译设备和办公设备租金、场地布置费、宣传展览费、策划设计费、出版印刷及图书资料费、材料印刷费、专家报告费、调研咨询费、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志愿人员费用、翻译费用、特邀专家差旅费、车辆租用费等。不包括:各种对外捐款、赞助、投资;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会议代表往返国际国内差旅费(含往返机场的交通费)及食宿费;同声传译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任何福利性支出和承担额外义务的费用。
三、活动验收
活动结束后30天内,活动承担单位向市科协报送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果、经费支出凭证等材料。市科协对活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申报材料
1.《2022年度沈阳市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
2.申请补贴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举办活动的主题,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预期成果;
(2)能否邀请到世界级(国家级)的科学家参会,能邀请的人数;
(3)活动成果能否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帮助沈阳解决重大战略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4)活动成果能否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为沈阳经济发展献言建议;
(5)能否解决沈阳某一产业发展瓶颈的问题,或者解决某一大型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
(6)有无可以在沈阳落地转化的科研成果;
(7)能否为沈阳引进高层次人才;
(8)能否搭建产学研平台,使科技成果、项目、人才、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资源有效整合;
(9)活动规模,是否有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学术机构、科技团体、行业组织参与承办活动;
(10)活动是否包含成果展示展览、表彰竞赛等内容;
(11)活动能否搭建双创基地或平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2)涉外活动是否有外事主管部门同意举办活动的批复;
(13)保障活动顺利实施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等情况。
五、申报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提前联系,填写《2022年度沈阳市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请表》,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362111620@qq.com,并上交纸质版材料两份。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付镜儒
联系电话:024-43520085,18240176542
邮箱:2362111620@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高水平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