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及说明
1.本次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19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19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2.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结题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本次结题验收的填报和评审工作,2018年之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进行,2019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3.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请申请结题的各位老师于2021年12月2日前(注意时间截点,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附件:2021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