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16:01:46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对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及说明

1.本次结题验收的范围为:2019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19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2.对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结题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本次结题验收的填报和评审工作,2018年之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进行,2019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3.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请申请结题的各位老师于2021年12月2日前(注意时间截点,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其他研究成果等。


附件:2021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2021年第1期应急管理项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路径与政策研究》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mail:kyc@syphu.edu.cn

 
 
2013 ©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