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了《关于申报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课题分类。年度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2.学科门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9个学科门类。
3.学科参照2022年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9个学科门类对应的一级学科。
二、申报条件
1.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重点和一般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其他人员申报,需经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评议专家推荐并填写《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2.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方可申报: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项;研究成果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纳(个人荣誉奖项不作为申报条件)。
3.青年课题(含博士课题)申报者年龄要求:男性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申报者年龄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无资历和学术要求。青年课题内设博士课题10项左右,面向今年留在辽宁省内高等院校或社科研究机构从事社科研究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4.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次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申报。各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参与课题研究。
5.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按照《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选题申报,并按“课题指南号”填报相关信息。基础理论性选题和《选题指南》中未包含但确有前瞻性和研究价值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6.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者不得申报本次课题(不包括委托课题);已获2025年省社科规划基金课题立项的不再申报本次课题。
7.申请人不得以同一题目重复申请其他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课题参评资格。
三、申报要求
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请拟申报该批项目的老师按要求准备材料,2025年11月3日下午五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到s7lemon@163.com,审核后再按要求打印纸版。
上报纸质材料包括:《立项申报表》实名1份,《课题论证活页》匿名1份,《佐证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立项申报表》和《课题论证活页》用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博士课题需提供实名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
上报电子材料包括:《立项申报表》实名PDF版,《课题论证活页》匿名PDF版,《佐证材料》实名和匿名PDF版,《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内容要一致。
文件命名:《立项申报表》以“姓名+申报表”命名,《课题论证活页》以“姓名+活页”命名,《佐证材料》以“姓名+实名佐证(或匿名佐证)”命名。以上三种材料分别建立文件夹,以“申报表”“活页”“佐证材料”命名。
《佐证材料》包括《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只提供近3年来能证明符合申报资格的1项最好成果,《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提供近3年来与课题相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不超过5项),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已获市级及以上奖项、已获副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等,成果要列好目录。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立项数量。课题拟立项300项左右(含无资助课题)。
2.课题评审及立项。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组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省社科联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
3.课题管理。课题管理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有关要求执行。
4.选题指南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石旭男
联系电话:15504058807,024-43520087
邮箱:s7lemon@163.com
附件: 2026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附件材料(不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