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包括30个学科,其中教育学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
三、申报单位和限额。本次评奖为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详见通知文件。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并报送相关成果及佐证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初审材料提交。请于10月29日(星期三)17时前,将《申报评审表》(word版)、成果及佐证材料(pdf版)打包发送至46226922@qq.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部门)-姓名-第十届教育部成果奖-类别。请申报人认真查看通知要求提供完整材料。
(四)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成果将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科研处将通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联系人:代明阳
联系电话:1500243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