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81号)要求,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沈阳药科大学2025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与沈阳药科大学共同设立,计划总经费240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60万元、学校自筹资金180万元。设置计划类别为自然科学基金类面上项目,实施周期2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计划支持项目30项,单项支持强度8万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万元、学校自筹资金6万元)。该计划将围绕生物医药领域发展需求,开展药学、中药学、大健康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为不断强化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深化有组织科技创新,支持各研究领域统筹协调发展,依据沈阳药科大学2024年辽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立项原则,2025年联合基金计划项目继续分组评审推荐。第一组:2022-2024年获批省基金类项目(不包括联合计划项目)立项3项及以上教研室及无涯创新学院教师申报的项目,包括:药学院药剂教研室,制药工程学院药物化学教研室、有机化学教研室,中药学院天然药物化学教研室,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临床药学院药理学教研室,医疗器械学院生物医用材料教研室以及无涯创新学院,拟推荐15项。第二组:除第一组外,其他自然科学类教研室教师申报的项目,拟推荐15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同一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有在研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次联合计划项目,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3.该计划主要支持面向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非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及护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申报项目不予以受理。
4.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纳入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且拟申报的老师请登录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4.175),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选择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正确选择所属联合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并提交审核。
请老师在完成线上填报的同时准备匿名申报书(word)、匿名可行性报告(word)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匿名材料中项目组所有成员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等以及参考文献中所有作者均须隐去,在发送匿名材料的邮件正文中要清楚写明项目负责人姓名、所属学院和教研室以及申报组别。
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谭晓东
电 话:024-43520087
邮 箱:842444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