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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康缘现代北药研究院项目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6 21:42:04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202310月,我校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缘药业)签订组建沈阳药科大学康缘现代北药研究院的合作协议,依托我校中药学院和康缘药业为依托单位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同建设沈阳药科大学康缘现代北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以基于东北等地中药材或药用植物(以下简称北药)的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为目标开发北药资源、叫响北药品牌,促进北药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发展;同时,大力促进化学创新药、创新制剂等相关科技成果的产出和转化。

研究院将发挥双方人才优势,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康缘药业需求为核心的项目筛选机制。围绕双方拟定的研究方向,每年从我校筛选、评估并立项5-10个项目进行孵化,项目立项后的研究费用由康缘药业负责支出,双方共同拥有项目权益。

研究院现面向全校征集2024年度拟立项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疾病领域、研究方向、研究基础及验收标准

(一)项目疾病领域

重点关注自身免疫疾病、妇科、骨科、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疾病、血液肿瘤疾病领域,以及具有获得优先审批权潜质的孤儿药。

(二)本年度项目立项包括以下研究方向

1.基于北药特色药材资源的中药1类创新药开发,包括从单一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单体成分、有效部位或组分)以及从复方中提取得到的提取物及其制剂(有效部位或组分)。

2.化药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

1)含有新的化学结构及药理作用且具有临床价值的化药1类创新药,包括从天然产物中提取并修饰后得到的全新化合物;

2)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包括新的给药系统)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化药2.2类创新药。

(三)项目已有研究基础

1.中药1类创新药开发

1)完成初步药效筛选

至少在1个典型的动物模型上完成初步药效评价,确定具有显著药效,药效优于或至少不弱于阳性对照药(同适应症上市销售前三的药品/该适应症用药指南主要推荐用药/该适应症临床一线用药;如有同类成份的提取物及其制剂上市,则应当与其进行药效学及其他方面的比较)。

2)完成初步安全性评价

优选至少在1个动物种属上开展初步安全性研究(单次给药或重复给药预试验)且具有一定安全窗。

3)工艺研究

优选至少完成小试工艺研究,不使用毒性试剂,工艺稳定,可中试及以上工艺放大。

4)药材要求

药材确定基源,来源稳定,不属于濒危药材或列入有关动植物保护目录。

5)专利要求

有核心专利(申请或授权)1项以上,核心专利包括组方(组分)专利、提取物专利、用途专利、化合物专利等。

2.化药1类创新药

1)完成初步药效筛选

化合物结构明确,化合物需完成药效筛选以确定起效剂量,至少在1个典型的动物模型上完成初步药效评价,药效优于或至少不弱于阳性对照药(同适应症上市销售前三的药品/该适应症用药指南主要推荐用药/该适应症临床一线用药,如无上市药物可选择同靶点在研临床阶段药物)

2完成初步安全性评价

体外hERG毒性实验结果为阴性;完成大鼠/小鼠的单次给药毒性实验,确定最大耐受剂量或最大给药剂量;至少在1个动物种属上开展初步安全性研究(单次给药或重复给药预试验)且具有一定安全窗。

3)至少完成小试工艺研究,工艺不使用剧毒、易爆及管制试剂,主干合成路线不大于6步,适于中试放大。

4)初步明确化合物的作用机制和靶点。

5)具有化合物及相关用途的专利(申请或授权)1项以上。

3.化药2.2类创新药

1)药效优势

至少在1个典型动物模型上的完成与参比制剂/对照制剂的对比性药效评价,确定化合物的起效剂量、剂量效应和与参比制剂/对照制剂的药效优势。

2)安全性优势

体外hERG毒性实验结果为阴性;与参比制剂/对照制剂相比,明确安全性方面的优势。

3)药代动力学差异

完成与参比制剂/对照制剂对比的大鼠/小鼠的药代动力学试验确定化合物与参比制剂/对照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差异。

4)至少完成小试工艺研究,基本确定制剂处方和工艺,工艺适于中试放大。

5)具制剂或工艺专利(申请或授权)1项以上。

(四)项目验收时须要到达的技术标准

1.中药1类创新药开发

1)在2-3个典型的动物模型上确定该项目具有显著药效和剂量效应,同时药效优于或至少不弱于阳性对照药,并证明其优势或特点(同适应症上市销售前三的药品/该适应症用药指南主要推荐用药/该适应症临床一线用药,如有同类成份的提取物及其制剂上市,则应当与其进行药效学及其他方面的比较,以证明其优势和特点)。

2)单次给药和重复给药预试验结果显示具有足够的安全窗口,其他必须的安全性评价指标也需符合相应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3)成分或组分清晰的中药1类创新药需同时具备良好的药代参数。

4)完成3批中试工艺放大,工艺稳定,中试放大样品符合质量标准(草案)。

5)明确药物作用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比较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优势。

2.化药1类创新药

1)完成药效筛选

2-3个典型的动物模型上完成药效评价,药效优于阳性对照药物(同适应症上市销售前三的药品/该适应症用药指南主要推荐用药/该适应症临床一线用药,如无上市药物可选择同靶点在研临床阶段药物)。

2)确定化合物的毒性

完成1428天(根据临床用药周期决定给药周期)的重复给药毒性实验,有毒剂量与有效剂量有足够的安全窗口,且确定化合物的毒性靶器官或组织。

3)确定化合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完成大鼠/小鼠的药代动力学试验确定生物利用度、半衰期和血浆蛋白结合率等特征,完成主要的体外的CYP450酶代谢研究,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参数。

4)阐明化合物的作用机制及代谢路径。

5)完成3批中试工艺放大,工艺稳定,中试放大样品符合质量标准(草案)。

6)明确药物作用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比较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优势。

3.化药2.2类创新药

1)通过药效学研究,获得化药改良新药对比已有药品增效的证据,并具有增效的机制解释,如改良后提高了靶点结合力提高疗效、改变了药物 PK 特征和组织分布提高疗效,或改良脱靶毒性。

2)明确化药改良型新药的制剂处方,完成3批中试工艺放大,工艺稳定,中试放大样品符合质量标准(草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和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的项目研究;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求,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研发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4)项目应结合具体的适应症进行研究,符合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预期可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项目必须能够形成知识产权,同时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产业化前景。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填报《沈阳药科大学康缘现代北药研究院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

2.《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1014662839@qq.com(邮件主题请写明:康缘现代北药研究院项目征集-项目负责人姓名),受理时间为2024116日~2024215日。

3.经初审后,通过现场答辩或者通讯评审等方式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通过的项目,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其他

1.本次项目的征集通知由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代为发布,项目的遴选、验收及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联系人:王秋荻        联系电话:13889874555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康缘现代北药研究院2024年度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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