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成果范围
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初审推荐和公示
通过辽宁省教育厅限额申报,具体限项名额可咨询科研处。所有拟上报成果将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者下载并离线填写《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准备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于2023年1月4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申报评审表》(.doc格式)及成果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申报成果(请提供全文,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供评审专家审阅)和证明材料附件,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报送。
(三)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科研处将通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电子版一致)。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6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11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双面打印统一装订。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双面打印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024-43520085,1834140122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s7061/202211/t20221128_1006758.html)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articleView.action?articleId=2c90883c84ace7090184bc4d9b890abd)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https://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articleView.action?articleId=2c90883c84ace7090184bc39a1bb0a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