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辽教办〔2022〕75号)要求,已将我校拟申请提名的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6日)。
公示地点:1.校本部图书馆1楼公告栏
2.南校区行政楼1楼公告栏
3.沈阳药科大学协同办公系统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凡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18341401221
邮箱:kyc@syp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