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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7 08:49:16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6号)精神,现已启动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25个学科门类,不设申报指南,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有拟申报该批项目的老师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18304026637

附件:《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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