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17:39:27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期已发布《2021年项目指南》,并全面启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国自然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指南》,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校内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0: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处理)。

2.科研处将对接收期的申请书进行两次集中形式审查:

第一次形式审查时间3月8日-3月10日

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份纸质版申请书,于2021年3月8日10:00前报送科研处。审查结论于3月11日返回各学院,申请人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第二次形式审查时间3月15日-3月17日

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将最终版纸质申请书于2021年3月15日10:00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对最终申请书进行第二轮形式审查,核对系统、纸质申报书,整理上报。

形式审查将由学校统一安排,逾期或未交纸质材料将不予受理。

3.科研处将于1月22日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对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召开讲解说明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发布了诸多国际合作的项目指南,感兴趣的老师可多加关注,链接见附件2-10.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18304026637

附件1.《2021项目指南

附件2.《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爱丁堡皇家学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附件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4.《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波兰国家科学中心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5.《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6.《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7.《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关于调整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受理截止时间的通知

附件8.《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附件9.《关于调整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10.《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科研处

2021年1月19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辽宁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通知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mail:kyc@syphu.edu.cn

 
 
2013 ©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