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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2 16:06:29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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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决定开展2016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设置

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个类别。可参考《课题指南》,自行选定申报课题,课题名称可围绕选定范围自拟。

二、经费资助与奖励

1.经费资助。立项课题均应在本年度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结题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对立项课题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相应等级给予资助。

2.评选优秀成果。结题成果参加优秀调研课题成果评选,档次分为一、二、三等奖。结题成果是否被决策采纳,特别是得到省、市领导批示,作为评定档次的重要参考依据,给予奖励。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项目研究并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2.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另定)。

3.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已申报过国家、省的课题或申报市有关部门的课题将不予立项。申报课题要有实效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如已立项则予以撤消立项,并通报批评。

5.申报课题需填写《沈阳市国家级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立项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

附件:1、2016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指南

2、沈阳市科技创新智库决策咨询课题申报立项书

科研处

2016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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