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为做好2013年度辽宁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13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辽宁省科技功勋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推荐条件
(一)科技功勋奖
推荐人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十八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至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家推荐:
●省科技功勋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科技奖励项目。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省科技奖励项目。
2.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须全部或部分在辽宁省内应用。
3.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完成单位和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等内容一周以上,不存在异议。
4.推荐项目要求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或获得国家法律法规批准。
5.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6.已获得省级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
7.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当年省科技奖中其他奖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名完成人。
(三)国际科技合作奖
推荐人选(组织)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三、推荐办法
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推荐形式。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一)网络材料推荐要求:网址:60.16.24.20
1.在申报书推荐意见栏填写具体、明确的推荐理由,不填写推荐等级。
2.网上申报内容的6、7、8项之外要隐去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评价专家。
(二)书面材料推荐要求:
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电子文档1份。
(三)其他要求:
1.从2013年起,经评审未获奖及进入评审阶段后自行申请撤回的项目,第二年不能再次推荐。
2.终审答辩前,奖励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终审一等奖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四、回避要求
对有关同行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五、推荐时间
申报开始及截止时间(网络和书面):2013年4月10日-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