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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1 13:54:3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1.牢牢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站稳政治立场、理论立场,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3.要突出沈阳特色,选准小切口,做好大文章,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4.要发挥比较优势,选准重大课题,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贡献沈阳智慧和力量。

5.要注重创新,联系实际,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有良好的学风文风。

6.基础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填补某项空白,或者在原有研究基础上有新的建树,或者在某些问题的研究上有科学独到的见解,对学科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7.应用研究。在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上有创见,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的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重大现实问题的解决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8.译著。符合版权规定,体现原著原意,对促进和繁荣学术交流,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9.古籍整理。翻译、注疏准确,完整保持原作内容,在正本清源上有新贡献,或在史料史实考证上有新发现。

10.科普作品。包括书籍和音像制品与音频视频文件等。宣传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普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成就,宣传普及社会科学基本知识与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方法,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文字通俗易懂,为公众喜闻乐见。

申报成果须在2020年4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

、申报要求

1.成果查重率筛查需通过“中国知网”进行,(中国知网联系方式:178928248@qq.com,18002439243程志),请自行联系查重,查重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6日

2.严格按照《沈阳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准备成果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并请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和装袋后的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18341401221

邮箱:84244457@qq.com


附件:关于开展沈阳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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