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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1:01:41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已启动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课题申报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四类。

2.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项,青年项目1万元/项,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可根据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2.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不参评自选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不参评自选项目”,其他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由评审专家按照《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统筹评审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3.各类项目一般在1年内完成并提交结项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等。专著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研究报告、论文集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

4.项目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

5.每个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6.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12月31后出生)。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得国家、教育、省教育、科技、社科等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高校限报5获得第十二届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赛一等奖、第十届辽宁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竞赛一等奖、2023年辽宁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训练营“最佳表现奖”的教师申报本项目,不占学校名额)。

请有拟申报该批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参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准备①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各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签字处签字 ②电子版材料:实名、匿名)申请书和活页(word),汇总表各一份,其中《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226日前报送科研处。请申报老师提前1天将电子邮件发送指定邮箱,审核后进行打印。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7,18304026637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关于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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