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已启动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5-2018年度)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审2015-2018年度成果,按两届(2015-2016年度一届;2017-2018年度一届)申报、评审。
二、每届设三个奖级,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50项,内含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不超过10项。
三、成果奖评审工作由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具体负责。省评委会组建学科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逐轮评审。申报成果评审程序由资格审查、初评(定量评审和定性评审)、复评和终评等部分构成。终评后,经社会公示、省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获奖成果。
四、申报工作及时间要求
1.严格按照《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和《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2015-2018年度)申报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成果申报。
2.申报系统信息录入时间:2019年12月4日0时至2020年1月5日24时整;各申报点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请登录省社科联网成果奖申报系统(www.lnskl.org.cn)
自主注册,需授权码,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43520085
附件:关于开展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