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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2 15:49:5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65号)精神,我校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除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65号)规定的条件。

二、提名程序

(一)申报方式:提名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开展,系统开放时间:92808:00-103017:00。提名项目(人选)应尽快按照通知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审核通过后,按照提名手册要求下载打印,并提交送科研处。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单双面不限,不要另加封皮,不得超页。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向科研处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时间安排

1. 报名:请拟申请提名的项目(人选)于928日前联系科研处;

2. 初审及考察:请拟申请提名的项目(人选)于101412:00前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书,提交公示信息电子版至科研处,科研处初审并协同有关部门考察。

3. 公示: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其他合作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也须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拟提名项目涉及其他合作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为外单位的,请于1023日前提交外单位项目(人选)公示结果。

4. 系统提交:于102812:00前完成系统提交。

5. 报送纸质版提名书:截止时间2026112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尽早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可参考附件格式;请拟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开具代表性论著的检索报告。

2. 由专家提名的提名申请截止时间为930日。

3. 请注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考评审组设置和评审范围情况(见附件),选择合适的评审组。

4. 省科技厅各奖种评价指标见附件,供参考对照。


联系人:代明阳

联系电话:15002433088

报送地点: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明德楼207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6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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