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1号)、《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2号)精神,现启动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一般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详见附件通知,不设申报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详见附件通知。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项目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有拟申报该批项目的老师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仔细阅读附件公告内容,自行下载申请评审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教育厅审核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申报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的老师请提前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石旭男
电话:024-43520087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