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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15:15:17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动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领域理论技术体系的创新发展,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实施,促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育具备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筹建)(以下简称实验室)现面向国内外科研人员设立开放课题,资助依托实验室开展智能药物递送系统新理论、新技术相关研究。现将2026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申报条件

本年度开放课题重点支持具有国际合作背景的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相关研究。申请人及研究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须已获得博士学位,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实验室成员、在校学生、研究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二)国际合作要求

课题研究内容须体现国际合作要素,研究团队中应至少包含一名来自境外(含海外)科研机构的正式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

二、重点资助方向

(一)药物分子改造与智能组装

(二)载体材料设计与药用辅料开发

(三)人体芯片技术和iPS干细胞技术

(四)智能递药技术

三、资助方式与研究周期

本年度拟资助开放课题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万元人民币。经费不外拨,采用报销制方式管理,课题执行期内产生的实际支出,可凭合规发票按实验室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予以报销。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2026年5月1日2027年4月30日)。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书提交

申请人须填写《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电子《申请书》(含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ianct_spu@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单位-课题名称”

(二)评审与立项

申报课题经形式审查后,经同行专家评议,且公示异议后择优立项并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课题申请人

五、课题管理及成果要求

(一)成果署名要求

凡由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作者单位须标注实验室名称: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Drug Delivery Systems, Shenyang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其中,发表的研究论文须至少包含一位境外(海外)合作者作为共同作者,并明确标注其所属境外机构。

(二)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期满后,须按要求提交《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全文、专著封面复印件、研究报告等)

(三)过程管理

实验室将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情况及研究进展,课题负责人须积极配合。对于不配合检查、未按计划开展研究或存在学术不端等违规行为的课题,实验室有权终止资助并追回已支付经费。

六、咨询方式

1.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联系人:田楚彤

联系电话15040148725

电子邮箱tianct_spu@126.com

2.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联系人:谭晓东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附件:《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智能药物递送系统设计与评价

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筹)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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