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宁科规发〔2023〕1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作为完成单位参与申报2025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项目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代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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