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精神,我校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除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满足《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规定的条件。
二、提名程序
提名工作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开展(11月17日08:00起系统开放)。提名项目(人选)应尽快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在线填写、提交提名书。审核通过后,按照提名手册要求下载打印,并提交送科研处。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单双面不限,不要另加封皮,不得超页。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向科研处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拟申请提名的项目(人选)须于11月17日前与科研处取得联系,提名项目(人选)须在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请于12月8日前提交项目(人选)公示材料。其他合作单位、完成人工作单位也须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请申报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尽早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应用证明可参考附件格式;请拟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开具代表性论著的检索报告。
2. 请注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参考评审组设置和评审范围情况(见附件),选择合适的评审组。
3. 省科技厅各奖种评价指标见附件,供参考对照。
联系人:代明阳
联系电话:15002433088
报送地点:科研处成果管理科(明德楼207)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