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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6 15:51:0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现收到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专项项目申报公告》

http://shkxshzyhome.lnsgdb.com.cn/web/shkxshzyhome/shkxtzgg/2025/03/26/759354360625893832.s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及资助数量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设立25个选题(详见附件1),其中1号至5号选题为重大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6号至25号选题为重点委托项目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2项。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2项。

二、项目研究任务

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研究工作,其中,重大委托项目须在2026年6月底前,分批次(2025年10月、2026年2月、2026年6月)提交3项资政建议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1篇核心期刊论文及1篇综合性研究报告。重点委托项目须在2025年12月底前,提交1篇资政建议作为阶段性研究成果,2026年12月底前,完成2篇学术论文及1篇综合性研究报告。资政建议等项目研究成果,省社科规划办择优推介省级内参刊发,并根据工作实际,送省直相关部门参阅,供决策参考。

三、项目资助标准

按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重大委托项目予以资助5万元;重点委托项目予以资助2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申请重大委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重点委托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按照选题清单确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得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项目论证活页字数,重大委托项目不超过15000字,重点委托项目不超过7000字。

3.请拟申报老师认真研读公告、管理办法及填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电子版:《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PDF版文件)、《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版文件)。

2.纸版:《申报汇总表》1份,《专项项目申请书》1份,《专项项目论证活页》一式5份;《专项项目申请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拟申报老师请于4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s7lemon@163.com,纸版材料送到行政楼206,学校将择优进行推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旭男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附件:1.研究选题清单

    2.专项项目申请书

    3.专项项目论证活页

    4.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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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6

Email:kyc@syp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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