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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认定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8 15:45:49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近日,沈阳市科技局下发了《关于申报认定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请各学院组织申报,此次申报不限项,详见附件。

申报注意事项:

1.同一技术方向、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请查阅附件中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名单,避免与已认定市级科研平台重复。

2.鼓励与沈阳都市圈等外埠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共建各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3.请认真查阅《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申报认定的沈阳市重点实验室,为已开发运行2年以上。

4.实验室具备良好科研实验条件,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拥有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原值)不低300万元。

5.须负责人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进行申报。

6.请于1126日将申报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有关证明清单、科研诚信承诺书(负责人电子签名)等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材料电子版发送shengzhicheng163@163.com,由科研处统一申请用章。

7.我校形审截止时间为1129日中午12:00前。


如有申报意向,请联系科研处盛志成,18341435526


附件: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认定2024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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