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有关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现对拟推荐2024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盛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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