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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17:28:14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已启动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设置重大研究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

(一)重大研究项目(A类)

1.项目申报要求。参照项目申报指南(附后),采取竞争择优方式开展立项、资助和研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应具有相关领域较好研究基础、能够就相关领域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级别的科技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有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项目资金情况。资助额度30万元/项。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

3.项目研究要求。

1)研究过程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来源于实际,着眼于应用,充分体现战略性、前瞻性、跟踪性、评估性、应急性等;

2)在研究过程中与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保持持续沟通交流,课题成果能及时服务辽宁科技创新工作,根据项目研究需求,接受省科技厅委托开展相关调研和研究;

3)在项目执行期内形成的与研究课题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涉密内容除外):1项被省委、省政府吸纳采用,或者2项被市厅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吸纳采用,或者1项在省级以上期刊、报纸公开发表和1项被市厅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吸纳采用,以上均需提供成果采纳证明;

4)项目完成时需形成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8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

5)研究成果应标注“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字样。

(二)重点研究项目(B类)

1.项目申报要求。参照项目申报指南(附后),采取竞争择优方式开展立项、资助和研究工作。原则上项目名称不可更改,可增加副标题。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按照有关规定,有在研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项目资金情况。资助额度10万元/项。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

3.项目研究要求。

1)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

2)在项目执行期内形成的与研究课题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涉密内容除外):1项在各级期刊、报纸公开发表,或者1项被各级党委、政府及所属部门吸纳采用,以上均需提供成果采纳证明;

3)项目完成时需形成不少于1.5万字的研究报告和6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

4)研究成果应标注“2024年度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字样。

二、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得延期。

三、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公益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研究项目(A类)或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研究项目(B类)。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我校限项10项。请拟申报该批项目的老师于2024811日上午9点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审核。


联系人:毕宇博

联系电话:18040090220,024-43520087

邮箱:heiheib@126.com


附件:1.2024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通知https://kjt.ln.gov.cn/kjt/tztg/gztz/2024080112255536593/index.shtml

          2.2024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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