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23〕21号)要求,现将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完成的“胃癌转移防治关键诊疗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项目进行公示。项目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024-43520085
邮箱:84244457@qq.com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