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已启动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设立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两种项目类型,每个类型分别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个课题类别。
申请人只可从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并在《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封皮右上方代码框中“项目类型”处填写哲社规划办项目或社科联项目;在“课题类别”处填写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能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2.申报者应根据《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可结合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课题申报的设计论证均要求贯彻理论性、实证性、对策性相统一的原则。
3.申报者(课题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凡国家、省、市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社科联项目,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
6.对申报的研究课题,经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有资政价值的研究成果可呈报《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三、成果要求
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哲社规划办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须在学术刊物或市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点课题须刊发4篇以上(含4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刊发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专著需公开出版,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
2.研究期限从《立项协议书》签署之日算起,论文和研究报告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1—2年,延期半年以上仍未完成或研究成果二次鉴定未能通过,作撤项处理,退回已拨付课题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哲社规划项目。结项及免于鉴定等要求,按《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立项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二)社科联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资政建议、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资政建议成果原则上3000字左右,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形成资政建议被《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内刊采纳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发表2篇或被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决策采纳。
2.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四、申报办法
本次申报工作,依托“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网址http://syshkx.sichem.cn/admin/#/dashboard),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详见“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4)。
请拟申报该课题的老师认真填写《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注册及填报,填报后与科研处老师联系,待科研处系统审核后再进行后续的提报工作。最终将盖章后的《申报书》《活页》扫描成PDF格式,按要求上传至“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校内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0时。拟申报老师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2023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指南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活页
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