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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5:03:18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的《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现已启动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设置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种类别。

2.重大委托项目:选题清单围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设置15个研究选题;根据《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设置10个研究选题。申请人要据此设计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原则上每个研究选题确立2个中标项目。

重点建设学科项目:申报范围为我省重点建设学科(名单附后)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以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

3.项目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7万元,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重大委托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8月24日后出生)。

4.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但可以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大委托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三、申报方式

我校限项5项请拟申报该批项目的老师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叠落夹在原件内。同时提供电子版《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其中,文档《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

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81010点前发送到指定邮箱,待审核无误后再打印纸质材料。

联系人:杨钒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shkxshzyhome.lnsgdb.com.cn/web/shkxshzyhome/shkxtzgg/2023/07/10/532933577923367719.shtml

    2.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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