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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09:31:43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对执行期结束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按照应结尽结原则,合同执行期结束后应及时参加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验收内容

以项目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成果示范推广情况、科技人才引育情况、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带动就业及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作出评价。

三、结题验收方式

2019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方式进行(http://218.60.151.64/),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上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技术报告(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附件3)、必要证明材料等。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2.对项目到期无故不按时结题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今后5年内不得推荐其申报任何计划类别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核减相关初审单位项目推荐和承担名额。如有违法违规及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省科技厅坚决予以查处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

请申请结题的各位老师于202367前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必要证明材料等。

 

附件:1.工作总结报告

            2.技术报告

            3.项目经费总决算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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