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收到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不断提高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水平,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省委政策研究室咨询办公室,以下简称咨询办)确定了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并进行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
(一)重大课题(10个)
1.关于提高我省“十四五”中后期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及位次的对策研究;
2.关于积极推动环渤海湾区建设,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对策研究;
3.关于我省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对策研究;
4.关于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优化布局的对策研究;
5.关于加快沈大经济走廊建设的对策研究;
6.关于进一步厘清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对策研究;
7.关于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对策研究;
8.关于加快建设食品工业大省的对策研究;
9.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迈进的对策研究;
10.关于加快解决我省重点领域民生问题的对策研究;
(二)重点课题(15个)
11.关于我省增强产业投资在经济增长中支撑作用的对策研究;
12.关于我省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对策研究;
13.关于推动沈阳、大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对策研究;
14.关于发挥我省科技优势服务振兴发展的对策研究;
15.关于我省高水平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的对策研究;
16.关于提升我省园区发展活力和发展能级的对策研究;
17.关于推动我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
18.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石化行业“减油增化”、“减油增特”的对策研究;
19.关于我省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对策研究;
20.关于我省推进头部企业建立“整零共同体”的对策研究;
21.关于进一步降低我省产业发展运营成本的对策研究;
22.关于推动我省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对策研究;
23.关于我省加快培育发展产业基金的对策研究;
24.关于我省进一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的对策研究;
25.关于我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对策研究;
(三)一般课题(15个)
26.关于进一步激发我省民间投资活力的对策研究;
27.关于我省完善创业孵化体系的对策研究;
28.关于我省健全产学研用长期合作的信用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的对策研究;
29.关于更好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对策研究;
30.关于积极推进我省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的对策研究;
31.关于推动辽宁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对策研究;
32.关于推动大连商品交易所建成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的对策研究;
33.关于培育壮大我省规上工业企业规模的对策研究;
34.关于我省打造高能级会展品牌的对策研究;
35.关于我省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的对策研究;
36.关于我省一体推进治山、治水、治城的对策研究;
37.关于我省有序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就业创业的对策研究;
38.关于深入挖掘展示辽宁“六地”红色文化资源的对策研究;
39.关于打造“文艺辽军”品牌的对策研究;
40.关于我省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
二、课题组条件和课题质量要求
1.课题负责人熟知省情,关注辽宁振兴发展,现为在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省直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组成员7人左右。
2.研究课题必须依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个依托单位,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研究课题管理。
3.课题研究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着力解决制约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突出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践意义,突出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研究方向参见《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方向》(附件1)。
三、课题管理和完成时限
(一)课题管理
1.咨询办加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及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跟踪参与指导课题研究有关工作和活动。
2.咨询办在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的同时,提供课题立项协议书标准文本,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与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
3.课题立项协议书签订后,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30日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课题研究提纲(3000字左右)和调研计划以及开题情况报咨询办。
4.课题依托单位要加强对承担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课题研究进度,并为课题研究按时完成提供必要研究条件。课题组须及时向咨询办报告课题的研究进度、阶段性成果及其运用等情况,于7月底前报送一篇咨询建议(5000字左右),主动参加咨询办组织的课题汇报会、讨论会、中期评估会、结项评审会,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完成时限
4月初,由咨询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活页进行评审,确定课题研究单位;7月,开展中期评估;10月,开展结项评审。
四、课题经费
给予重大课题每个10万元、重点课题每个5万元、一般课题每个3万元的经费资助。
五、报送方式
请拟申报老师填写《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活页》(附件3)pdf版材料,于3月25日10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我处统一汇总上报。
联系人:杨钒
联系邮箱:1473792881@qq.com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附件:1.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方向
2.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辽宁省2023年决策咨询和新型智库专项研究课题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