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09:55:12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项目指南征集和凝练工作(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现开始征集2024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以提升我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创新发展的紧迫需求,征集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

二、重点领域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七大领域。

三、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四、指南建议要求

1.科学性。方向建议应以技术需求为导向,精准提炼科学问题,特色鲜明,具备基础研究特点,有显著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避免偏技术应用。

2.包容性。方向建议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在国内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3.安全性。方向建议需符合科研伦理、生物安全和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4.学科代码。方向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一般不超过2个。

五、填报要求

1.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面向全国,鼓励我省龙头企业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2.申报单位需同时填写技术需求(附件1)和指南建议(附件2)两张表,只填写其中一项均视为无效建议,不予受理。

3.其中技术需求(附件1)由合作企业(省内龙头企业)填写,应瞄准我省产业发展和领域研究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指南建议(附件2)由研究单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填写,应对照合作企业技术需求提出解决瓶颈技术中的源头科学问题及创新点。

4.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且应体现辽宁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请拟申报的老师准备技术需求调查表(企业盖公章)、指南编制建议书、汇总表电子版及其纸质版各一份于202332710点前报送至科研处,我处统一处理上报。


联系人:杨钒

电话:024-43520087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技术需求调查表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建议书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汇总表

上一篇:关于申报沈阳市2023年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和科技服务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专利转让/许可公示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mail:kyc@syphu.edu.cn

 
 
2013 ©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