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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申报成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08 12:21:41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共收到成果2项,经审查均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19日至20231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18341401221

邮箱84244457@qq.com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申报成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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