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共收到成果2项,经审查均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2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18341401221
邮箱:84244457@qq.com
附件: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拟推荐申报成果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