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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09:55:02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课题组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发布的申报类别包括: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青年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生物医药领域)、应用基础研发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建议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相应计划类别申报。申报材料中附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项目申报要求

总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所有类别不可重复申报。因各类别项目不能兼报,请慎重选择项目申报类别。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前,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经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项目,后续项目验收不通过,不予立项。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个。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2.项目负责人需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各类别计划具体要求:

(一)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青年基金)

1.支持方向。重点围绕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半导体芯片制造等我省优势领域和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医疗卫生、新能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7811日(含)以后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9年以来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国家杰青项目申报材料,依托单位推荐文件等佐证材料)

22019年(按项目执行开始时间计算)以来获得过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并已经通过基金委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国家基金委验收结论等佐证材料)

32019年以来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并已经通过科技厅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及同等层次人才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起始时间应在国家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批复之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5.项目财政经费拟按100万元定额支持,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做要求。

6.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2102115: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钒

电话:18304026637

(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生物医药领域)

1.支持医药类高校及其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机构围绕我省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方向,开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为催生核心关键技术、引领性、颠覆性技术提供理论支撑。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6411日以后出生。

3.项目财政经费拟按60万元定额支持。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起始时间应在国家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批复之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5.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4项。请申报老师在完成线上填报的同时准备《匿名申报书》(word)、《匿名可行性报告》(word)、《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pdf)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1473792881@qq.com。匿名材料要求隐去申请人、成员及导师姓名等信息。

6.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2102115: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钒

电话:18304026637

(三)应用基础研发计划

1.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详见附件3

2.应用基础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19661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青年计划项目负责任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男性19851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311日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采取单独申报、推荐、评审、立项。

4.项目财政经费拟按30万元定额支持。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做要求。

5.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2年左右,最长不超过3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1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6.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共20项,其中应用基础研发计划15项,青年专项5项。请申报老师在完成线上填报的同时准备《匿名申报书》(word)、《匿名可行性报告》(word)、《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pdf)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110520843@qq.com。匿名材料要求隐去申请人、成员及导师姓名等信息。

7.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2102615: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婷婷

电话:18341400499

(四)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1.省优秀青年基金计划 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1项。支持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为国家杰青、优青储备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优秀青年基金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男性申请人为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311日(含)以后出生。已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及同等层次人才不在申请范围之内。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财政经费拟按50万元定额支持。

2.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 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11项。支持毕业三年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青年人才培育。申报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在站师资博士后,是20201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男性申请人为1983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111日(含)以后出生,师资博士后需提供承诺函(附件2)。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财政经费拟按5万元定额支持。

3.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计划  分为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两类。

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推荐名额共14项,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推荐4项,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10项。项目主要围绕我省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申报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面上)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197811日(含)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98711日(含)以后出生。

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地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申报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为项目申报单位援疆援藏(援助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需要提供援助单位证明材料)

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财政经费拟按8万元定额支持。

4.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相关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省自然基金资助计划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按学校经费包干制相关内部管理规定。

5.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职专任教师,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6.项目为限额申报,请申报老师在完成线上填报的同时准备《匿名申报书》(word)、《匿名可行性报告》(word)、《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pdf)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1473792881@qq.com。匿名材料要求隐去申请人、成员及导师姓名等信息。

7.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2102615: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钒

电话:18304026637

(五)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1.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详见附件4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1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31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3.关于经费申请。A类、B类项目按照指南明确额度,编制并上传经费预算说明。C类项目按照《省财政厅等18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财教〔2022142号)关于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的有关要求,按照指南明确额度实行经费包干制。

4.项目为限项5项,请申报老师在完成线上填报的同时准备匿名《匿名申报书》(word)、《匿名可行性报告》(word)、《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pdf)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1473792881@qq.com。匿名材料要求隐去申请人、成员及导师姓名等信息。

5.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22102615:0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钒

话:18304026637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

            2.师资博士后合作导师声明

            3.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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