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对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20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成果取得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应用前景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方式
凡申请结题验收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方式进行(http://218.60.151.64/)。
四、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上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1)、技术报告(附件2)、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附件3)、必要证明材料等。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2.对项目到期无故不按时结题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今后5年内不得推荐其申报任何计划类别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核减相关初审单位项目推荐和承担名额。如有违法违规及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省科技厅坚决予以查处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
请申请结题的各位老师于2022年10月13日前按照要求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必要证明材料等。
附件:1.工作总结报告
2.技术报告
3.项目经费总决算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