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科学研究工作实际,学校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及申报条件
2022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四类: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一)重点攻关项目
1.主要围绕生物医药(含新冠病毒等)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前沿科学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卡脖子”问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并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有一定经验,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项目应依托教育厅级以上科研平台。
(二)服务地方项目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加强校际、校所、校企、校地合作,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引领辽宁传统产业省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应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在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与省内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切实解决企业需求。
(三)面上项目
1.支持高校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聚焦重大、重点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2.项目负责人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四)青年项目
1.鼓励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敢打敢拼”,依托科研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相关领域创新性研究。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要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创新者、开拓者和奉献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讲师职称以下。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结题时要达到相应的结题标准,详见附件。
2.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3.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起始时间为9月20日)。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5.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6.师资博士后及学科博士后申报项目时,需另附说明,写明如果项目未结题时本人离校,项目后续相关事宜由导师负责完成,并需导师签字确认。
三、项目申报
重点攻关项目、服务地方项目、面上项目按照申报要求,材料报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青年项目由省教育厅集中遴选。
项目类别 |
拟资助额度 |
重点攻关项目 |
自然科学类5万/项 人文社科类3万/项 |
服务地方项目 |
自然科学类3万/项 人文社科类1.5万/项 |
面上项目 |
自然科学类3万/项 人文社科类1.5万/项 |
青年项目 |
自然科学类3万/项 人文社科类1.5万/项 |
四、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汇总表、申请书(实名、匿名)及项目简介。
五、材料要求
1.重点攻关/服务地方/面上项目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项目简介(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书(附件5,电子版实名,电子版匿名,纸质版实名一式一份)。
2.青年项目报送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项目简介(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3.材料命名方式:姓名+类别+学院+表名(实名or匿名)。其中,匿名申请书中涉及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均由“申请人”三个字代替。材料发送到s7lemon@163.com。材料双面打印,8月22日交到行政楼206。
联系人:石旭男
联系电话:43520087,15504058807
附件:1.2022年结题标准
2.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
3.2022年度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简介
4.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
5.2022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攻关/服务地方/面上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