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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14:08:01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省社科联拟组织申报2022年度学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活动内容

1.围绕重大历史节点和地方文化标识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加强对“红山文化”、“清前文化”等辽宁历史文化及“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锋精神发祥地”挖掘宣传研究。

2.围绕学科建设,努力使基础学科健全扎实,重点学科优势突出,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冷门学科代有传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辅相成,学术研究和成果应用相互促进,组织开展学术活动。

二、申报活动的几点说明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创新“马克思主义论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论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论坛”“辽宁装备制造发展论坛” “辽宁民营经济发展论坛”等学术活动主题、内容、形式,做好2022年组织开展的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年会等各类学术活动的筹划安排。

2.对主题突出、贴近大局、学术特色突出、品牌特征显著、主题报告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的学术活动,省社科联将择其纳入202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之中,并根据论坛邀请人员层次、规模等指标给予适当经费资助。对于2021年已经获批但未能开展活动的单位,可于2022年继续组织开展该学术活动,并更换主题内容,重新上报本年度学术活动计划。

3.对在重大历史节点、重大事件、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或对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助力辽宁振兴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经常性学术活动,省社科联在各有关单位申报基础上,对符合要求的给予适当支持。

4.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高校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省直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学术活动原则上限报一项;各市社科联申报省级学术活动限报1—2项,其他市级学术活动由各市社科联自行组织开展,报省社科联备案。

5.各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和省直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活动计划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择优上报;各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市属高校、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市有关教学科研单位学术活动由各市社科联审查、筛选,择优推荐省社科联。

6.高校社科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和省直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申报学术活动由省社科联科研部受理;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申报学术活动由省社科联学会部受理。对没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与截止日期

请各位老师于3月10日前,将2022年度拟开展的学术活动计划(含学术活动名称、活动主题、活动类型、活动主要内容、活动规模、活动地点、活动负责人、活动具体时间、经费额度、拟邀请主题报告人员等)上报至行政楼207室,材料:《2022年度学术活动申请书》(一式2份,见附件1)、《2022年度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报送时均附电子文档。

地址:行政楼207室

联系人:付镜儒

联系电话:024-43520085

电子信箱:2362111620@qq.com


附件:1.2022年度学术活动申请书

      2.2022年度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

      3.2022年度学术活动举办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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