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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6 16:13:49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为组织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围绕《选题指南》确定选题。本年度《选题指南》分为选题方向和参考条目两类。选题方向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参考条目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直接使用,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对于确有研究价值但选题不在指南范围内的科技项目亦可申报。已列入国家档案局、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2010年至2021年辽宁省档案科技计划项目目录,可登录 “辽宁档案局”网站(http://www.lnsdaj.cn)-“业务工作”-“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信息。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能够保证科技项目顺利完成。每个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科技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定研究经历和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三)科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项目研究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承担的科技项目未按期完成,不得申请新的科技项目;

(四)科技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承担 2 个科技项目;

(五)科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 1 人承担,联合申请科技项目的负责人由第一承担单位人员担任;

(六)科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三、项目申报

拟申报老师认真阅读《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准备纸质版《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3份、《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内容摘要》一式1份,《2022年推荐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版材料。《任务书》和《项目摘要》分别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任务书”和“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于2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1.2022年度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辽宁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3.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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