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研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代码填写最后一级。
2.计划资助约40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项。
3.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人与香港合作者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关于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项目的有关规定,请详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4.受聘于香港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5.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6.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RGC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申请人申请或者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NSFC-RGC合作研究项目或NSFC-RGC合作研究重点项目合计限1项。
3.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申报说明
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材料。此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请有拟申报的老师提前与我处联系,并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10时前完成系统提交。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7
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