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市科协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沈阳市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已启动2021年“智惠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扩大科技志愿服务组织人员规模。组织、动员、吸收更广泛的科技工作者成为科技志愿者,并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履行注册手续。项目完结时,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新增平台注册科技志愿者不少于50名。
(二)规范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利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成活动的全流程管理。活动前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进行发布;活动中,必须统一使用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和LOGO,常见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旗帜、活动背板、条幅、服装、科普宣传资料,详见《中国科技志愿服务标识视觉形象应用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www.stvs.org.cn/c/2020-07-29/3078184.shtml);活动后,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总结。
(三)丰富科技志愿服务形式和内容。发挥科技志愿服务组织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围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域综合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企业创新发展建设等市委、市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精心谋划,组织符合条件科技志愿者,广泛开展科技培训、科普讲座、技术指导、科普展览、科普竞赛、义诊咨询等多层次、多模式、广覆盖、重实效的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20场,覆盖人群不少于2000人次。
(四)培育打造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各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发挥自身优势,针对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谋划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志愿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科技志愿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和上网络,全力打造培育各具特色的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品牌或案例不少于1个。
(五)选树科技志愿服务典型。结合中国科协开展的选树十佳科技志愿者、十佳科技志愿服务队、十佳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和十佳科技志愿服务点(社区或村)工作,对标先进,强化活动的组织策划,强化活动素材、资料的收集和总结,加强自身科技志愿服务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培育选树不少于1个科技志愿服务典型。
二、经费使用
(一)每个项目市科协给予经费资助2万元,项目实施截止时间2022年7月30日。
(二)项目实施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相应经费,申请市科协经费与配套经费须分别编报,并在项目申报书中详列测算依据。
按照中国科协科普部印发的《“智惠行动”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预算可列支科技科普专用资料费,包括图书资料费和展品展具;科技志愿活动服务费,包括培训讲座费、展览费和新技术新品种推广费等;保障经费,包括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支付科技志愿者(须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的交通费、误餐费、保险费等费用。不可列支管理费,不可列支工资津补贴、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招待费等费用,不可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如电脑、LED显示屏、一体机、投影仪等)。
(三)对获得的项目经费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四)项目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绩效评价以及必要的项目延伸审计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报送自评报告、经费决算与项目内容管理等材料。市科协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三、材料报送
请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位老师请于2021年11月03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付镜儒
联系电话:024-43520085
邮箱:2362111620@qq.com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沈阳市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沈阳市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 沈阳市科协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