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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14:11:09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发布的《2021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2021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本期专项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下文简称“国际会议类”项目);

2.对化学、化工学科领域发展发挥正向宣传作用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对自然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或专题研讨(下文简称“战略或专题研讨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上一年度已获本类型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本期主要受理将在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或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科技活动项目申请。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B01-B09相应的申请代码。

3.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应填写为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或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国际会议类;(2)科学传播类;(3)战略与专题研讨类。各类项目具体撰写要求如下:

(1)“国际会议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人员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预期活动成果等;

(2)“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科学传播及科普活动的必要性与需求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形式、对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等。

(3)“战略或专题研讨类”项目应包括:学科及研讨专题的发展现状、发展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与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研讨方案,预期活动成果等。

三、申请时间

此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请申请老师认真阅读申报要求,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校内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15时。

请有拟申报的老师提前与我处联系并按时完成系统提交。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二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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