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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22 15:52:17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发布的《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一) 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三类项目。

(二)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最后一级。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四) 资助规模

拟资助19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5项,双边研讨会4项(一般为2项在华会议,2项出国会议)。

(五) 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和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对于在华召开的双边研讨会,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在日召开的双边研讨会,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JSPS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六) 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9个月,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说明

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相关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材料。此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请有拟申报的老师提前与我处联系,并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10时前完成系统提交。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附件:《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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