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沈阳市社科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预通知》,现已启动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1.本次共设立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两种项目类型,其中,哲社规划办项目50项左右,社科联项目250项左右。每个项目类型下分别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个课题类别。
申请人只可从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并在《申报书》封皮右上方代码框中“项目类型”处填写哲社规划办项目或社科联项目;在“课题类别”处填写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
申报文化艺术实践创新类课题,只能选择社科联项目。
2.重点课题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资助0.5万元,青年课题资助0.3-0.5万元。申报哲社规划办项目,且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一般资助5-10万元。
3.申报者应根据《选题指南》申报课题,可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侧重点等,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不建议完全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社科联项目,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无其他资历和学术要求。申报社科联项目的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包含1名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同志。
2.课题组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负责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与应用。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
3.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
4.在研和已结项的国家、省、市哲社科项目及中央、省、市各部委重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能与本立项课题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
三、成果要求
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在显著位置注明“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资助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哲社规划办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市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点课题须刊发3篇以上(含3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刊发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专著需公开出版,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
2.研究期限从《立项协议书》签署之日算起,论文和研究报告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1-2年,延期半年以上仍未完成或研究成果二次鉴定未能通过,作撤项和公开通报处理,退回已拨付课题资助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哲社规划项目。
(二)社科联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资政建议、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论文等。资政建议成果原则上3000字左右,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50%。重点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形成资政建议被《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内刊采纳。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一般应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其他公开刊物发表2篇或被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决策采纳。
2.研究期限拟定2021年11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四、报送方式
请有拟申报该课题的老师准备纸质版《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1份、《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5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请于2021年5月17日10点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2021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指南
2.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
3.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
4.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