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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1:09:0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发布的《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设置

本期专项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

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限项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拟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三)申请注意事项

1.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科学研究范式变革,鼓励聚焦基础科学研究领域开展战略与管理研究和学术交流。本期主要受理将在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科技活动项目申请。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B01-B09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填写为2021年8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申请书正文开始部分必须标注科技活动的类型:(1)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各类项目具体撰写要求如下:

(1)“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会议”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人员范围、规模、潜在影响,重要报告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预期活动成果等;

(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项目一般包括:①战略与专题研讨类:学科及研讨专题的发展现状、发展态势、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战略与专题的研究目标、内容,研讨方案,预期活动成果等。②科学传播类:与科学基金工作(科学研究、基金资助及管理等)关联的科学传播,包括:实践案例、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传播机制研究、有效传播方式与载体探索,进一步促进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等。

此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请有拟申报的老师提前与我处联系,并于2021年5月15日上午10时前完成系统提交。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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