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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沈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10:23:2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为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深入开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了2021年度决策咨询研究重点课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集课题题目

1.关于沈阳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研究报告

2.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3.关于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对策研究

4.沈阳市“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研究

5.关于构建沈阳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支撑数字沈阳建设发展的研究

6.关于沈阳市总部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其他各类智库和个人都可以申报开展课题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三、课题研究要求

1.全面对标对表。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梳理和对接国家、省发展战略、具体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开展研究。

2.现状总结和对比分析。梳理本研究领域的发展现状,摸清底数,做好与副省级城市、东北地区、南方先进地区的对比分析,理清差距和不足,明确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或瓶颈约束。

3.提出发展路径和对策措施。围绕本领域发展目标,针对目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产业培育、项目引进、国家和省政策支持等方面谋划具体举措和重大项目。

四、课题执行时间要求

1.2021年5月底,课题组提交中期研究成果,课题委托单位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2.2021年7月中旬,课题组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和2000字专报,由课题委托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

3.研究期间,课题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课题组作1—2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4.课题结题后,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开展评比,设置一、二、三等奖,并授予证书。被评为优秀课题的单位将作为市发展改革委今后长期合作单位,合作参与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咨询研究。

请有拟推荐的老师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课题研究申请书》电子版及其纸质版一式三份反馈至我处。

联系人:杨钒

联系电话:024-43520086

邮箱:1473792881@qq.com

附件1:《市发展改革委课题研究申请书》

科研处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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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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