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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组建2020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15:17:10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沈阳市科技局近期启动了2020年度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组建工作,并发布了《关于申报认定(组建)2020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1.按照“同一技术方向、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原则新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得与已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附件2)。

2.申报领域为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人工智能等12个重点产业链方向。

二、申报条件

详见《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 2019 )55号)(附件1)。

  1. 申报流程

  2. 申报负责人以项目账号进入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选择相应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申报。

  3. 登陆后,点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平台认定申请”一“平台认定”→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报书》,上传反映平台能力水平的标志性证明材料、承诺书等附件。

  4. 已有申报账号的老师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没有账号的老师请自行注册,并通知科研处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填报。

    四、申报时间

    10月26日(周一)中午12:00前,请拟申请的老师向科研处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由科研处统一OA申请加盖学校公章;10月27日(周二)17:00前,在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完成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镜儒

    联系电话:024-43520082

     

    附件:1.《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 2019 )55号)

         2.《现有沈阳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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