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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挪威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0/06/30 13:28:45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挪威研究理事会(RCN)双边合作协议,2020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挪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Sustainable and safe food from agriculture and aquaculture(详见附件1)。

申请代码1须选择C20,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资助期限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说明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挪方资助强度为400-500万克朗/项。计划资助不超过10个合作研究项目。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挪方合作者应符合RCN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RCN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RCN项目征集指南请见:

https://www.forskningsradet.no/en/call-for-proposals/2020/joint-sino-norwegian-researcher-projects-food-safety-sustainable-safe-food-agriculture-aquaculture/。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详见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8109.htm

联系人:盛志成 联系电话:18341435526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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