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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8 20:44:56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0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二、2020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世界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全球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大危机。新冠疫情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国际科研界携手应对,联合攻关。经双方协商,2020年NSFC与NRF将在新冠肺炎研究相关领域开展联合资助,具体包括:

1. 动物源病毒感染的病原学与致病机制及抗病毒免疫保护机制(申请代码1请选择H1904);

2. 冠状病毒快速及精准检查新技术(申请代码1请选择H1911);

3. 公共卫生管理、运筹科学、卫生服务科学及紧急公共卫生响应的社会和行为研究(申请代码1请选择G0406)。

未填写上述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资助年限3年,执行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三)资助经费说明

2020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韩国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二)韩国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F提交申请;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 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NSFC- NRF(中韩)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韩方合作者应按照NRF的要求向NR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指南。

(二)受理时间:学校接收期为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25日下午16时;韩国合作者须在NR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请。联系电话:18341435526。

科研处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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