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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沈阳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13:07:18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沈科发〔2020〕19号),2020年沈阳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重点支持与沈阳本地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在本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2.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以及已结题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在我市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不支持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

1.按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

2.项目验收通过后,按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30%予以奖励性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须有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科技成果证实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证明,验收(结题)报告等。

2.须有前期研发投入证明。包括:支持取得该科技成果的纵向、横向课题研发不低于500万元的经费到账证明。

3.须有经市场办登记备案的,与转化企业签定的技术交易合同。

4.须与沈阳企业联合申报,并签定联合申报项目协议书(模版见附件)。

5.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的竞争性项目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市科技计划不同专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政策性补助项目除外)。

6.项目负责人年纪不超过60周岁,项目实施期内在职。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通过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在线填报。已有申报账号的老师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没有账号的老师请自行注册,并通知科研处审核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项目填报。

截止日期:5月19日

联系人:谭晓东

电话:18341401221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沈阳市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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