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实施细则及相关办法,经学院民主推荐、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推荐何仲贵同志为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
公示日期:2020年4月18日-4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我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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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0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