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7 13:51:06   发布机构:科研处   浏览次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4月3日启动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批),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聚集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区域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现将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汇总如下。

一、资助研究方向和内容

我校可申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主要领域为指南中第七部分人口与健康领域。该领域本年度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集成项目详见本指南要求。

二、注意事项

1. 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

2. 本联合基金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6时。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应提前3-4天提交。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撰写申请书。

3. 其余事项详见指南。

联系人:盛志成 联系电话:18341435526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2020年4月7日

上一篇: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一种异黄酮类化合物的制备和用途
下一篇:关于申报沈阳市科协2020年学术年会重点学术活动和科技服务项目的通知
 

 办 公 室:024-43520087

技术转移:024-43520085

Email:kyc@syphu.edu.cn

 
 
2013 © 沈阳药科大学科研处    中国·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110016
平台研制:沈阳药科大学计算中心  技术服务